产品品名 | 宣肺止嗽合剂(普安康) |
主要原料 | 荆芥、前胡、桔梗、蜜百部、蜜紫菀、陈皮、鱼腥草、薄荷、罂 粟壳(蜜炙)、蜜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、蜂蜜。 |
主要作用 | 疏风宣肺,止咳化痰。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,症见咳嗽、咽痒、鼻塞流涕、恶寒发热、咯痰等。 |
产品规格 | 180ml |
用法用量 | 口服,每次20ml,一日3次。 |
生产企业 |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原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) |
【药品名称】 宣肺止嗽合剂(普安康)
【通用名称】 宣肺止嗽合剂
【规格型号】 180ml
【生产企业】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原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)
【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】 国药准字Z20050288
【有 效 期】 36 月
【功能主治】 疏风宣肺,止咳化痰。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,症见咳嗽、咽痒、鼻塞流涕、恶寒发热、咯痰等。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每次20ml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尚未有孕妇、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。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服药期间,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、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7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.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。 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4.动力员慎用。
【禁 忌】 尚不明确。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【包装单位】 盒
【主要成份】 荆芥、前胡、桔梗、蜜百部、蜜紫菀、陈皮、鱼腥草、薄荷、罂 粟壳(蜜炙)、蜜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、蜂蜜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;气芳香,味微甜。
【适用人群】 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,症见咳嗽、咽痒、鼻塞流涕、恶寒发热、咯痰等患者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遵医嘱。
【儿童用药】 遵医嘱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遵医嘱。
【贮 藏】 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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